近年来,州林草局立足实际,扎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,以“六点工作法”不断探索优化保护管理路径和措施,打造野生动植物保护“西双版纳样板”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升级加码。
通讯员/贺爽
——夯实立足点,推动立法,构筑生态屏障。在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同时,我州先后制定颁布了《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》《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》等地方性法规,不断充实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律体系,让我州动植物保护工作有法可依,全力推进以亚洲象为代表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。
——紧盯关键点,靶向推进,加强栖息地修复。以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为契机,在以亚洲象为代表的野生动物集中活动栖息地范围内,科学规划,针对性实施栖息地修复、食源地建设等工程项目,打造“大象食堂”,提升保护区内栖息地质量和丰富其食物源。目前,累计修复食源地1.8万余亩,为亚洲象等野生动物营造了良好可持续的生存空间。
——聚焦重点,依托救助中心,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。先后成立西双版纳亚洲象种源繁育与救护中心、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(湄公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)、景洪市县级收容救护站(西双版纳森林公园)、勐腊县县级白颊长臂猿收容救护站(勐腊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)等4个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,采取委托管理模式与企业达成协议,严格按照《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》,对丢弃、受伤、受困的野生动物进行收容救护。2023年,收容救护野生动物32头(只),为全州野生动物提供安全“避风港”。
——突破难点,构建联动机制,强化跨境联合保护。在中老边境共同划定跨境联合保护区域,于2023年10月26日至27日在景洪市举行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十四次交流年会,与老挝南塔、丰沙里、乌多姆赛三省签署合作备忘录,联合老挝边境省共同打击非法猎捕走私野生动植物犯罪,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联防联控机制,加强边境林草有害生物防控、森林火灾防范、边境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,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,切实维护好国家生态安全。
——做实焦点,巧融专项行动,构建部门合作平台。为切实做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,扎实开展“清风行动”“网盾行动”“清夹清套”等专项行动,强化各部门协同联动,形成野生动植物保护合力。重拳打击非法猎捕、交易、运输、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,全面清查非法交易、运输、使用猎捕工具行为,全面取缔利用猎捕工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况。2023年,全州共办理涉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政案件48起、刑事案件273起,收缴兽夹兽套等非法猎捕工具3196件,其中群众主动上交189件。目前,已构建共同清理、整治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联动网络。
——打通堵点,提升群众满意度,持续做好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。自2010年开始,我州创新首推亚洲象保险试点工作,引入商业保险机制。2011年,在全国率先创立了野生亚洲象公众责任险,并逐年完善,由单一的野生亚洲象扩展到全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。通过逐年提高保费投入来提高理赔标准,进一步保障群众权益。2023年,投入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资金3465万元,为全国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提供可复制模板。
据了解,我州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中成效显著,动植物数量稳定增长。全州现有高等植物5000多种,占全国的1/6,其中特有植物153种、濒危植物134种,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78种,占全省的32.84%。现有野生动物756种,占全国的25.3%,其中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达179种,占全省的46.5%。野生亚洲象种群数量由上世纪80年代的180头增加到现在的300余头,较为集中地分布着印度野牛、巨蜥、蟒、鼷鹿等珍稀动物。